从巨贪获极刑看从严治党
2011
年05月13日
09:37:53 来源: 新华廉政
核心提示:浙江省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12日对杭州市原副市长许迈永受贿、贪污、滥用职权案作出一审判决,认定许迈永犯受贿罪、贪污罪、滥用职权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不久前,原江苏省苏州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姜人杰因巨额受贿也被判处了死刑。
在笔者看来,此举为党清腐,为民除害,纯洁了党的队伍,再一次表明以胡锦涛为核心的党中央从严治党、从严治政的坚定决心,也再一次表明,在我们党和国家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决不容许有任何特殊党员。
随着经济社会不断发展,出现极少数腐败变质分子不足为怪,关键是我们党对侵蚀自身肌体的这些寄生虫采取什么态度。从胡长清、成克杰到许迈永、姜人杰的伏法充分表明了我们党清除腐败保持自身纯洁性的坚定不移的决心,也反映了我们国家在贯彻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原则、在依法治国的道路上步伐是坚定的。
共产党不允许有任何特殊党员,不允许任何人有超越宪法、法律的权力,罪当其死就必须处以极刑。唯有如此,才能纯洁党的组织,保持党的先进性,提高党的战斗力。胡锦涛总书记在中央纪委第三次全体会议上指出,推进反腐倡廉工作,要继续坚持标本兼治、惩防并举;必须继续严肃查处违纪违法案件,特别是要坚决查处大案要案;对腐败分子,发现一个就要坚决查处一个,绝不能姑息,绝不能手软。
事实证明,腐败破坏生产力,瓦解凝聚力,削弱战斗力;腐败不除,改革难行,发展难促,稳定难求。面对又一位倒下的高官,每一位领导干部都应该好好想一想:参加革命为什么?现在当干部应该做什么?将来身后应该留下什么?许迈永、姜人杰案再一次警示我们,加强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的改造,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决不能成为停留在口头上的空洞口号。每一位领导干部都应该认真学习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认真贯彻落实胡锦涛总书记提出的“为民、务实、清廉”的要求,坚决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树立科学的发展观和正确的政绩观,艰苦奋斗、廉洁奉公,把最广大人民的利益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立足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