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纪委通报五起
省管干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今年以来,省纪委持续强化监督执纪问责,持之以恒纠正“四风”,特别是按照中央纪委要求,在对省管干部违纪问题立案审查过程中,加强对其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的审查力度,有力推动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省政府若干意见落实。
近日,河南省纪委通报五起执纪审查中发现的省管干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1、河南省发改委原党组成员、副主任常建华(正厅级)违规接受企业安排打高尔夫球问题。2013年至2015年,常建华先后32次违规接受河南某企业董事长李某、某银行负责人郭某、某公司总经理李某邀请到北京市、深圳市、三亚市及郑州市打高尔夫球,费用由上述3家企业支付。
2、周口市政府原党组成员、市公安局原局长姚天民违规公款购买高档烟酒问题。2013年至2015年,姚天民先后5次安排周口市公安局装备财务处处长王某用公款购买6箱茅台、40箱五粮液、100条苏烟、25条软中华烟,总计价值29.85万元。
3、漯河市委原常委、市政府原副市长杨国志违规长期借用企业车辆供个人使用问题。2013年4月,杨国志以市政府车辆紧张为由,要求某银行购买1辆商务车供其使用。2013年5月,该银行将新购的别克商务车交杨国志使用。2016年3月,杨国志将该车归还。借用期间,车辆保险费、燃油费、ETC过路费、维修费共计8.0685万元全部由该银行承担。
4、河南省公安厅交警总队原总队长张益民(副厅级)违规接受管理对象高档烟酒问题。2016年4月,张益民安排开封市交警支队支队长徐某为其提供3箱黄金叶天叶香烟(每箱10条)和2箱茅台酒,安排新乡市公安局副局长秦某为其提供20条黄金叶天叶香烟,总计价值4.7万元。
5、新乡市平原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原主任李巨峰(副厅级)超标准使用办公用房问题。2015年3月,李巨峰任管委会主任后,以房间采光、通风不好为由,拒绝使用管委会综合办为其安排的办公室,要求将另一房间改造装修作为其办公室并一直使用。经测量,该办公室面积为161.35平方米,其中办公区面积95.19平方米、休息室面积36.66平方米、卫生间面积29.5平方米,严重超过规定的省辖市副职领导30平方米的办公用房标准。
以上5名省管干部因严重违纪涉嫌违法已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并移送司法机关,且均存在严重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这些典型案例再次表明,党员领导干部腐败堕落往往是从自律不严、享乐奢靡开始,从“四风”上打开缺口。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是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措施,是党对人民的郑重承诺,必须坚决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以抓铁有痕、踏石留印的劲头,在坚持中深化,在深化中坚持。党员领导干部特别是省管干部要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坚持以身作则、严守纪律,廉洁从政、廉洁用权,自觉做公私分明、尚俭戒奢的表率。
各级党组织要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把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正“四风”作为严肃的政治任务,把管和治更多体现在日常,抓常、抓细、抓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聚焦奢靡享乐问题,紧盯隐形变异“四风”,对不收手、不知止的一律从严查处,越往后执纪越严;在执纪审查中,既要查清查实审查对象本人存在的“四风”问题,又要深挖细查,对发现的其他人员“四风”问题线索,不论涉及到谁,一律查清查透,典型案例一律点名道姓通报曝光。要认真落实《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对“四风”问题突出的,既追究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又追究领导责任、党组织的责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不断深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