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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纪委通报五起省管干部违规收受礼品礼金典型问题

时间:2016-12-02浏览量:

 

河南省纪委通报五起

 

省管干部违规收受礼品礼金典型问题

 

今年以来,省纪委持续强化监督执纪问责,持之以恒纠正“四风”,特别是按照中央纪委要求,在对省管干部违纪问题进行纪律审查过程中,加大对其违规收受礼品礼金等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的审查力度,有力推动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省政府若干意见落实。

近日,河南省纪委通报五起执纪审查中发现的省管干部违规收受礼品礼金典型问题

1、驻马店市委原书记刘国庆违规收受礼金问题。2008年至2013年,刘国庆违规收受正阳县委原书记赵兴华等5人所送礼金共计42万元。其中,十八大后收受6万元。

2、省委组织部原巡视员郝天宇违规收受礼金问题。2001年至2015年,郝天宇违规收受新乡市委原常委、政法委原书记、市公安局原局长孟钢等3人所送礼金共计35万元。其中,十八大后收受4万元。

3、省国有资产控股运营集团原董事长、党委书记常保良(正厅级)违规收受礼品礼金问题。2010年至2014年,常保良违规收受9名下属企业负责人所送礼品礼金折合共计15.4万元。其中,十八大后收受4.7万元。

4、河南教育学院党委原书记刘金海违规收受礼金消费卡问题。2001年至2015年,刘金海违规收受河南教育学院29名干部职工所送礼金50.6万元、消费卡11.2万元。其中,十八大后收受礼金11.5万元、消费卡1.6万元。

5、漯河市人大常委会原党组成员、副主任张军佑违规收受礼金消费卡问题。2004年至2016年,张军佑违规收受漯河市环卫处党委书记窦志儒等14人所送礼金70.2万元、消费卡2万元。其中,十八大后收受礼金7.3万元。

 

以上5名省管干部因严重违纪涉嫌违法已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并移送司法机关,且均存在违规收受礼品礼金等严重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这些典型案例再次表明,党员领导干部腐化堕落往往是从自律不严、享乐奢靡开始,从“四风”上打开缺口。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是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措施,是党对人民的郑重承诺,必须坚决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以抓铁有痕、踏石留印的劲头,在坚持中深化,在深化中坚持。党员领导干部要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坚持以身作则、严守纪律,廉洁从政、廉洁用权,自觉做公私分明、尚俭戒奢的表率。

各级党组织要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把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正“四风”作为严肃的政治任务,把管和治更多体现在日常,抓常、抓细、抓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聚焦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紧盯隐形变异“四风”,对不收手、不知止的一律从严查处,越往后执纪越严;在执纪审查中,既要查清查实审查对象本人存在的“四风”问题,又要深挖细查,对涉及的其他人员“四风”问题线索,一律查清查透,典型案例一律点名道姓通报曝光。要认真落实《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对“四风”问题突出的,既追究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又追究领导责任、党组织的责任,将全面从严治党要求不断引向深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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