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是纪检监察机关的基本职责、第一职责。第一纪检监察室在学校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领导下,依规依纪依法履行监督职责。
1.负责协调强化政治监督,监督检查各基层党组织、党员干部遵守党章党规党纪、宪法法律法规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重大决策部署及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等方面的情况。
2.负责协调监督各级党组织落实管党治党主体责任情况,紧盯重点领域、重要环节和“关键少数”,组织开展专项监督检查。
3.负责协调做实做细日常监督,监督检查各单位和干部职工依法履职、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以及道德操守等方面的情况。
4.负责接收上级纪委移交的信访件,受理群众来访、来信、来电、网络等信访举报;做好信访登记、信息分析、分类摘要、卷宗归档等工作;对涉嫌违纪违法行为的问题线索,及时移交第二纪检监察室调查处理。
5.负责监督推进巡视整改深化以案促改工作,督促各单位加强巡视整改以案促改制度化、常态化建设;
6.负责协调对行使公权力人员的监督检查,如发现苗头性、倾向性或轻微违纪问题,依照程序和规定,提出约谈提醒、批评教育、责令检查、诫勉谈话等处理建议;
7.完成上级和领导交办的其它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