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学校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的领导下,承担问题线索管理、审查调查审理、案件监督管理等管理协调职能。
1.负责问题线索的集中管理、动态更新,定期汇总、核对问题线索及处置情况,向纪委书记报告,并向相关部门通报。
2.负责审查调查审理的相关工作,按照有关规定报纪委书记批准或校纪检监察监督执纪专题会议研究决定,按照程序移送承办部门办理。
3.负责对纪检监察调查措施使用、依纪依法安全办案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4.负责对上级交办和领导批办的案件(问题线索)及相关事项进行督促办理。
5.负责执纪执法问责案件归档材料的统一管理。
6.负责案件统计工作,严格按照上级要求定期报送案件统计资料,加强对案件统计资料的管理,严格执行保密规定。
7.负责定期对案件情况进行梳理并形成统计分析报告,为领导决策提供参考。
8.完成上级和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