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开宗明义,把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列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首要原则,阐述了党的领导和依法治国的关系,强调社会主义法治必须坚持党的领导,党的领导必须依靠社会主义法治。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大特色、最本质特征就是党的领导。在我们国家,东西南北中,工农商学兵政党,党是领导一切的。党的领导是历史的选择、人民的选择。中华民族的独立和解放,是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取得的,解决13亿人民温饱问题和初步建成小康社会,也是在党的领导下实现的。5000年的中华传统文化决定了,我们国家和民族的发展要有一个主轴,否则必然四分五裂、一盘散沙。中华民族走向繁荣、富强和文明,必须有一个坚强的领导核心,这个领导核心无可替代,就是执政的中国共产党。
坚持党的领导和推进社会主义法治是有机统一的。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确立了党的领导地位,赋予了党治国理政的责任和使命。党章是党内的根本大法,规定了党必须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党员必须模范遵守法律法规。党领导人民制定宪法和法律,领导人民执行宪法和法律,保证着依法治国的正确政治方向,引领社会主义法治建设。只有把党管好、治好、建设好,国家才能治理好。党治国理政能力强,才能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依规管党治党建设党是依法治国的重要前提和政治保障。邓小平同志指出:“没有党规党法,国法就很难保障。”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既要求党依据宪法和法律治国理政,也要求党依据党内法规管党治党。我们党经过长期探索实践,已经形成了一整套层次清晰、运行有效的党内法规制度,使管党治党建设党有章可循、有规可依。党章是管党治党的总章程,是全党必须严格遵守的总规矩。以党章为统领的党内法规制度,体现党的先锋队性质和先进性要求,是维护党的集中统一,保持党的凝聚力、战斗力的根本保证。现在党内有些同志不深入学习党章,或者只知其然、不知其所以然;有的党员领导干部只要求下级学,自己却不认真学;有些党校也没有正儿八经开设学习党章党规党纪的课程,真是最该学的不学。只有每一位党员无条件地履行党章规定的义务,受到党规党纪的刚性约束;每一个党组织切实把党章党规党纪作为指导党的工作、党内活动、党的建设的根本依据,党才能带动全社会尊法、守法、用法,把党的政治优势、社会主义制度优势转化为管理国家的效能。
制度的生命力在于执行。各级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以上率下,带头维护党章,带头遵守党规党纪。各级纪检机关要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坚决维护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财经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同违规违纪行为作斗争。
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旗帜已经举起,这代表了执政的中国共产党的态度、立场和方向。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是个长期过程,可能需要几代、十几代人的努力。目标越高远,就越要立场坚定、脚踏实地、务实创新。只有这样,才能使管党治党和治国理政相互促进,推进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